Page 94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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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实习项目的融籍学子,提供集中免费住宿保障,相关经费由团市
委对接上级团委落实;毕业三年内有意来融求职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
源毕业生,可申请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
鼓励台湾同胞来融就业创业的七条措施
一、台湾青年来融求职短期免费住宿
45 周岁以下、有意来融就业创业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台
湾青年,可申请我市最长不超过 3 个月的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毕业
三年内有意来融求职实习的全日制高校台湾籍毕业生,可申请我市最
长不超过 1 年的求职实习免费住宿,并享受每月 760 元的生活补贴,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二、给予来融就业创业台湾研发人员补助
台湾籍职工与获得福州市级以上部门认定具有研发职能的企业
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分别按本科生(工科类、农学
类、理学类)每人每月给予 500 元补贴,研究生(工科类、农学类、理
学类)及以上每人每月给予 800 元补贴,补贴 2 年。每家企业获得补
贴人数累计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 5%,最高不超过 100 人,已享受过其
他人才奖补政策的,不享受此项补贴。
三、给予引进台湾人才来融就业的人力资源机构奖励
人力资源机构引进台湾人才来融就业且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
按博士每人 20000 元、硕士每人 10000 元、本科每人 5000 元给予机
构一次性引才奖励。
四、给予来融就业创业毕业生生活补助
毕业 5 年内到福清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台湾籍毕业生,可享
受 1000 元/月/人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五、给予来融就业创业台湾青年住房租金补贴
毕业 5 年内到福清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台湾籍毕业生或应
聘到福清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台湾青年(18—45 周岁),可享受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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