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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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对各类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
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
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
福清的,按每人 1 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四、搭建青年人才联系服务平台。深入落实“福腾 200”优秀 青年
人才成长计划,配合上级团委打造“福融 500”优秀融籍学子培育工程,
更新优秀融籍学子信息库,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发布人才政策、
交流活动、实践就业等资讯,常态化联系服务融外融籍青年。向上级
团委推荐“双一流”高校的优秀融籍教师、学生骨干担任校园引才大使。
选聘优秀融籍学生及来融社会实践学生骨干担任“好年华聚福州”校招
专干,对接上级团委落实每人每月给予 50 元通讯补贴;春招、秋招期
间开展现场招聘活动的,对接上级团委分别给予 500 元劳务费;推荐
优秀的学生骨干参选“校招明星”、“校招能手”、“校招先锋”,对接上级
团委分别给予 2000 元、1000 元、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
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参加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赴
省内外、东西部劳务协作、山海劳务协作、校园招聘等活动,或经市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到异地参加或举办招聘活动的,按每
家企业省外 3000 元/次、省内 1000 元/次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
最多补助 2 次(参加甘肃定西、宁夏固原西吉县劳务扶贫招聘按实际
次数补贴)。
六、开展关心关爱融籍青年学子行动。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每年募集资金用于资助融籍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 5000 元/年/人。
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团体开展“暖冬行动”慰问困难青年学子活动,于
每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青少年;针对融籍困难学子提供返乡社会
实践、就业辅导等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服务青年学子的良
好氛围。在福州市政策基础上,新增设立专项助学金,社会化募集资
金,并参照团省委《关于开展福建省“2022 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
知》,按照每人每年 5000 元的标准资助融籍困难大学新生。
七、提供求职住房保障。来融参与“扬帆计划”“好年华聚福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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