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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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园区设立产业链(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食品)人才驿站,
并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 5 万元;对列入福州市优秀人才驿站的,根据
其开展活动情况每年给予 2 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 5 年。
本措施(办法)由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关于福清市支持青年人才聚融发展的七条措施
一、组织实施“好年华聚福州”(福清专场)研学活动和“扬帆计划”
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面向全国大中专院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旅游
观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中征集一批优质实习岗位,
动员不少于 500 名省内外高校学子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对接上级团
委,对参与学子给予餐饮保障、全程免费住宿保障(不含自主游览),
给予最高 1000 元的来融交通补贴(不含在榕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免
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无偿享受绿色通道等政策保障。
选拔来融实习优秀学子,免费参与“扬帆好年华,圆梦最福清”青年人
才夏令营活动,打造“红色育才” “产业引才”“一线炼才”“青春聚才”等
游学主题路线,让学子们在游学实践中进一步了解福清历史脉络和经
济社情。
二、鼓励扶持青年人才来融就业创业。依托福清市青年创业促进
会、福清市金融团工委为创业青年提供最高 100 万的创业贷款,由创
业导师提供一对一陪伴式指导帮扶。搭建“青翼创”服务平台,开展涵
盖策划、企宣、法务等内容的创业沙龙及训练营。推荐优秀创业项目
参评省、福州市级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由相关大赛主办方分别
对获奖个人及组织提供 2-10 万元不等的奖金和 5-50 万元团队创业启
动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在融创业优秀青年企业家,在共青团评先
评优上给予优先考虑。其中,在融创业项目落地 3 年以上,拥有国际、
国内领先技术成果的优秀青年企业家及其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参评全国、省、福州市各级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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