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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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高水平技能人才不少于 20 名。加大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引进力
                   度,对近五年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学

                   生的第一指导教师,近五年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教师技能

                   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近五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

                   奖及以上第一位完成人,近五年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

                   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

                   高水平技能型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或面试考核的方式予以引进,相关待

                   遇按《福清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融政
                   综〔2017〕321 号)中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类别审定,即:引进后前 5

                   年给予 40 万元生活津贴(分 5 年等额发放)和一次性给予 78 万元购房

                   补贴用以购买人才公寓。以上人员服务期为 15 年,服务期未满应退

                   还已发放的奖励金。

                         5.简化优秀人才招聘流程。将博士、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

                   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硕士及本科生、境外著名大学(四大世界大学

                   排名位于前 100)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部属公费师范生及

                   部属师范类本科生、职业院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别的优秀毕

                   业生纳入我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紧缺急需人
                   才招聘方案按规定报经审批、核准后组织实施,简化招聘流程,可通

                   过“榕博汇”“好年华聚福州”“圆梦福清”等平台,采用专项招聘、直接

                   考核或面试考核、双 向选择等方式引进,不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

                   比例限制,拟聘用 人选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后报市政府确定赋

                   予同一法人教育集团总校、一级达标学校、职业学校一定的教职工招

                   聘自主权。

                         6.聘用专家型教育人才。实施“名师助力福清”计划,以教科研机
                   构、 一级达标中学、职业学校为主体柔性引进名师(团队),以师资培

                   养、教育科研、质量监测评估、校企合作等项目为抓手,健全教育人

                   才孵化机制,引领我市科研培训团队专业发展。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和

                   工作安排,签订不超过 3 年的协议,经考核合格每年支付领衔人不超

                   过 12 万元补助(分别为年薪资补贴 10 万元,绩效奖金 2 万元)。探索

                   在省外建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影子跟岗培训基地,并根据培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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