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P. 99
更多检索方式和政策解读等请下载『看福清』 App 搜索
兼职高水平技能人才不少于 20 名。加大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引进力
度,对近五年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学
生的第一指导教师,近五年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教师技能
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近五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
奖及以上第一位完成人,近五年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
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
高水平技能型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或面试考核的方式予以引进,相关待
遇按《福清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融政
综〔2017〕321 号)中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类别审定,即:引进后前 5
年给予 40 万元生活津贴(分 5 年等额发放)和一次性给予 78 万元购房
补贴用以购买人才公寓。以上人员服务期为 15 年,服务期未满应退
还已发放的奖励金。
5.简化优秀人才招聘流程。将博士、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
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硕士及本科生、境外著名大学(四大世界大学
排名位于前 100)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部属公费师范生及
部属师范类本科生、职业院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别的优秀毕
业生纳入我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紧缺急需人
才招聘方案按规定报经审批、核准后组织实施,简化招聘流程,可通
过“榕博汇”“好年华聚福州”“圆梦福清”等平台,采用专项招聘、直接
考核或面试考核、双 向选择等方式引进,不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
比例限制,拟聘用 人选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后报市政府确定赋
予同一法人教育集团总校、一级达标学校、职业学校一定的教职工招
聘自主权。
6.聘用专家型教育人才。实施“名师助力福清”计划,以教科研机
构、 一级达标中学、职业学校为主体柔性引进名师(团队),以师资培
养、教育科研、质量监测评估、校企合作等项目为抓手,健全教育人
才孵化机制,引领我市科研培训团队专业发展。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和
工作安排,签订不超过 3 年的协议,经考核合格每年支付领衔人不超
过 12 万元补助(分别为年薪资补贴 10 万元,绩效奖金 2 万元)。探索
在省外建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影子跟岗培训基地,并根据培训工
第 99 页 共 22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