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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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省级冷链物流发展若干措施
一、现有冷库改造提升项目。对完善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
式冷藏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并实现全封闭式作业的,按不高于投
资额 30%、最高 200 万元予以补助。
二、新建 3000 立方米以上保鲜库、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
化冷库等智能型高端冷藏设施项目,按不高于投资额 30%、最高 300
万元予以补助。
三、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建冷库容积 3000 立方米以上的冷藏
设施、冷链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低温物流专区的项目,按不高
于投资额 30%、最高 200 万元予以补助。
四、生鲜农产品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购买冷
藏车(营运车辆以道路运输证注明车辆类型为准,非营运车辆以发票
注明车辆类型为准)、冷柜、蓄冷保温(隔热)箱等设施设备,按不
高于投资额 30%、最高 200 万元予以补助。
适用条件:工商注册地、经营地在本市所辖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或视同法人的分支机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规
模以上企业能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有
效投资额(不含税、不含土地、非物流车辆)不少于 300 万元,并
在规定期间内投入使用的项目。
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
一、物流企业设备更新
物流企业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装卸搬运设备、冷链物流 装备
(含除甩挂车之外的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度监控设备, 购置新能
源货车(落籍我市)、轻量化车厢,建设自用充电桩 等绿色物流装
备,购置 X 光机等安全检查设备,实现仓储体系、配送系统智能化、
自动化、安全化、节能降耗、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投资 10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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