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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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含副总经理及以上、大副、
大管及以上任职资格、无限航区一等大副、大管 轮以上职务、具有
航海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远洋航区一等大副、大管轮以上任
职资格),按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的 80%给予补助,
补助期限为 3 年。
二、加大航运业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福清农商行等金融机构适当放宽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贷款
额度和自有资金比例限制,支持海运企业建造或购置船舶; 对信用度
高、经营状况良好的航运企业建造或购买的 1 万载重吨及以上、船龄
在 6 年以内、国家船检认可的节能减排船舶,每艘船按年贷款利息的
1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 3 年,单艘船舶累积补贴不超过 500 万
元。
三、优化航运业经营环境
凡符合条件的本市航运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对
其涉及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部分予以全免。
四、适用条件
1.航运企业必须是在我市取得《营业执照》和《国内水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的企业,且应承诺领取奖励金后,船舶必须连续经营 5
年及以上,在此期间船舶和注册地不得迁出我市。若未满五年将船舶
移出我市,企业需全额退回相应奖励、补贴、补助。
2.涉及的船舶类型为沿海集装箱船、多用途船、杂货船、 散货
船、一般干货船、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油船(包括沥青船)、木材
船、冷藏船及内河散货船。所指的自有船舶为水路运输经营者将船舶
所有权登记为该经营者且归属该经营者的所有权份额不低于 51%的
船舶。所指的新增的自有船舶和参与运力规模计算的船舶为建造或者
购买(含法院拍卖船舶)在航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液化气船、化学
品船、油船(包括沥青船)船龄应在 10 年以内,其他船舶类型船龄
应在 18 年以内,船龄以所有权登记时的船龄为准。向船厂购买在建
造或者已建造船舶按建造船舶认定。其中 购买的船舶必须来自于我
市之外,液化气船规模 1 立方米按 1 载重吨换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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