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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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约定。
(五)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按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发布的最
新全球汽车品牌 100 强榜单排名为准。
(六)本政策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 2 年。
(七)本政策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负责解释。
元洪国际食品园冷库项目扶持优惠政策(修订)
一、补贴对象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元洪投资区内建成投入使用、规模在
38 万立方米以上的经营性冷库项目业主。
二、优惠政策
(一)奖励补助标准
1. 按库容量核算奖励补助, 每立方米奖补 260 元。
2. 库容体积按冷库内部净有效体积核定(《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二) 奖励补助办法
按照上述奖励补助标准测算的奖补资金,在冷库建成投入使用后,
由市财政按每立方米 156 元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其余 104 元奖励资金
从项目缴纳税收地方留成中安排。
三、政策保障
投资业主达到条件后提出奖补申请,由福州新区福清功能 区管
委会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核验合格后,按上述 标准由市
财政给予兑现。
四、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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