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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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约定。
                         (五)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按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发布的最

                   新全球汽车品牌 100 强榜单排名为准。

                         (六)本政策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 2 年。

                         (七)本政策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负责解释。








                           元洪国际食品园冷库项目扶持优惠政策(修订)



                         一、补贴对象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元洪投资区内建成投入使用、规模在

                   38 万立方米以上的经营性冷库项目业主。
                         二、优惠政策

                         (一)奖励补助标准

                         1. 按库容量核算奖励补助, 每立方米奖补 260 元。

                         2. 库容体积按冷库内部净有效体积核定(《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二) 奖励补助办法

                         按照上述奖励补助标准测算的奖补资金,在冷库建成投入使用后,
                   由市财政按每立方米 156 元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其余 104 元奖励资金

                   从项目缴纳税收地方留成中安排。

                         三、政策保障

                         投资业主达到条件后提出奖补申请,由福州新区福清功能 区管

                   委会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核验合格后,按上述 标准由市

                   财政给予兑现。

                         四、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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