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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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全面提升“快递进村”水平,丰
富农村品牌供给,拓宽双向流通渠道,到 2025 年底前,实现快递服
务进村的快递品牌数量显著增多。引导、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利用邮政
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推进“邮快合作”“交邮合作”。快递企业及
其从业人员无法将快件投递到寄发时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
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可委托邮政企业或者第三方代为送达,但必须签
订相关合作协议。支持各快递企业抱团共建农村末端快递服务平台,
统一开展快件揽收、投递业务。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开展“快递进
村”专题宣传。引导快递企业持续完善农村服务范围公示,推动服务
范围信息同步接入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
分配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偏远山区、海岛地区农村派费标准。〔福清
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供销社,
中国邮政福清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鼓励支持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
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
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培育,围绕
重点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培育我市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镇一品”项
目。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支持
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福清邮政管理局牵头,
供销社、中国邮政福清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
渠道和专项政策,建设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支持建设和改造市
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镇街快递物流站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等农村寄递基础设施。2025 年前,建成 1 个市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
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和邮政、供销社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在每个乡镇规划设置 1 个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快
递服务中转前置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每 0.5 万人 100 平方米。
充分利用农村邮政网点、快递服务点、电商服务站、供销社以及村相
关公共设施等服务资源,提供农产品寄递、邮件快件代投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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