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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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鉴定、安全性评定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
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农村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
重困难户。各镇(街)负责具体落实,把好非统规统建项目质量和安
全关,严格把握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
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各地要统筹历年各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结转
结余资金,按照实施改造年度的补助标准支持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可
视情况对农户危房改造贷款给予贴息补贴,加大资金补助标准,帮助
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继续有效落实政策
性农村住房保险,鼓励各地引导保险机构推广农村住房商业保险,减
轻自然灾害等原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
(三)强化技术力量支撑。住建部门要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
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录,供各镇(街)对接;编制 7 度及以上抗震
设防地区符合设防要求的村镇住宅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选用;督促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村镇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各镇(街)
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
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一月一督导一通报”机制,由住
建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各镇(街)
要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主动
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
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
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问题,同时
分析本行业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监管漏洞,强化农村低保户等人员的
身份识别,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
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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