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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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到资奖励支出总额的 50%给予奖励;当年实际到资完成年度计划
                   110%及以上的,五城区市级财政按市区两级当年实际到资奖励支出

                   总额的 30%给予奖励,其他县(市)区市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到资

                   奖励支出总额的 60%给予奖励。每个县(市)区、高新区最多支持

                   两年,单个县(市)区、高新区每年最高支持 10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持续提升外商投资环境
                         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深化外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配合省级对口部门做好优化登记注册工作,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制,

                   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营商办牵头,

                   市大数据委、“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文

                   旅局、市教育局、市外事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保障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政策措施制定机关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外资市场

                   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

                   市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

                   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

                   司法局,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十三、提高外籍人员在榕工作便利性

                         创造更便捷、更高效出入境环境,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疫情防

                   控要求的前提下,便利外资企业引进人才,对外资企业邀请入境的外

                   籍人员,优化审批服务,适当放宽外籍人员及其家属入境审批限制;

                   进一步简化外籍人员签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手续(A 类和 B

                   类),适当延长在榕工作外籍人员的签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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