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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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一次性给予奖励:A 类人才晋升特级人才的奖励 300 万元, B 类人
                   才晋升 A 类人才的奖励 20 万元, C 类人才晋升 B 类人才的奖励 10

                   万元。以上奖励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对 D 类、E 类、F 类人才,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才,给予

                   一次性奖励。每一层次晋级奖励为 5 万元,越级晋升的给予累加奖励。

                   所需经费从福州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G 类人才晋级 F 类人才的奖励 2 万元,所需经费从市级人才专 项

                   经费列支。越级晋升的, G 类人才晋级 F 类人才的奖励 2 万元由市
                   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三、 荣誉奖励

                         对已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在《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

                   办法(试行)》实施后,新取得特级、A 类、B 类、C 类人才认定条件中

                   "荣誉称号(奖项)"或“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项”有关条款要求业绩的,

                   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一次性给予 80 万元、15 万元、8 万元、3

                   万元奖励(与国家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给予的奖金或实物奖励就高从

                   优不重复)。以上奖励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对已认定的 D 类、E 类人才,新取得同一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中的
                   荣誉称号或业绩,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奖励。依据相应条款已享 受晋

                   级奖励的,不再享受荣誉奖励。所需经费从福州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列

                   支。

                         对已认定的 F 类、G 类人才,新取得同一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中的

                   荣誉称号或业绩,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奖励。依据相应条款已享受晋级

                   奖励的,不再享受荣誉奖励。所需经费从福清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四、 认定奖励
                         经由我市上报认定为省特级、 A 类、B 类、C 类人才的存量人才,

                   给予每人一次性 5 万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政

                   策发布的当年度,符合条件的人才皆可申领本项奖励。

                         五、 配套服务

                         1.F 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福州市“闽都英才卡”相应 配

                   套服务; C 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可享受福清市“玉融英才卡”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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