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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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生活补贴。
                         二、覆盖范围与有效期

                         (一)覆盖范围:以上五条具体实施措施提到的重点企业具体包

                   括:我市“扶持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企业;“诚信用工企业”;“劳动

                   关系和谐企业”。

                         (二)有效期:以上五条具体实施措施自发布之日(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各级政策调

                   整,按不违反上级政策、同类型不重复享受、就高的原则执行。








                           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每年投入不少于 5000 万元财政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每年投入 300 万元设立奖教奖学基金。五年内提供 30 万平方米(约

                   5000 套)人才公寓面向产业技术人才出售或租赁。

                         第二条 留融就业的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购买或租赁我市

                   产业技术人才公寓的,按本科、高职、中职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

                   元、5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或 80%、60%、40%减免租金。

                         第三条 鼓励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师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
                   给予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

                         给予职业(技术)院校毕业后在我市八大支柱产业相关企业一线

                   岗位就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 500 元、800 元、1200 元

                   生活补助,补助期两年,并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标准,给予技工类毕

                   业生其他相应的人才待遇。

                         第四条 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对新

                   开设契合我市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的职业(技术)院校,按

                   本科、高职、中职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第五条 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年,与企业、
                   学生三方共同签订委培协议,量身定制培养企业急需人才。委培班每

                   班不低于 30 人,毕业后按本科、高职、中职分别奖励学校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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