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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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三)计算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等数据时,包含其对外投资控股
的子公司,以及其主要投资者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
(四)龙头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更新调整一次,经福州市政
府同意后发布。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
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
的战略部署,为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发挥吸磁效应、扩大产业集群、
强化产业支撑体系,促进我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
综〔2020〕26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及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
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意见,按照“抓龙头、兴产业、强经济”
的战略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履约守信的引导
方向,着力培育与壮大本地龙头企业,提升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
展活力,形成以主业突出、综合能力强、增长速度快、引领带动作用
大的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建
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五十亿企业数量翻倍,打造百亿企业。到 2025 年,年度
产值超五十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到 6 家以上,年度产值百亿以上的建
筑业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二)信用排名靠前。到 2025 年,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系统中信用排名前 50 名的施工企业中福清市本地建筑业企
业占 3 家以上。
(三)高资质企业持续增加。到 2025 年,实现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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