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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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用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合作,
推动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办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中试基地,实
现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高地。
(三)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1.推动龙头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龙头企业对采购、生产、销售、
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打造智能制造
样板工厂、样板车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推动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电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及物流服务平台、第
三方综合服务平台;支持龙头企业搭建产业链公共服务云平台,实现
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信息、资源汇聚,将龙头企业打
造成为引领带动行业发展的“航空母舰”。
(四)推动龙头企业跨界融合
1.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发展。鼓励龙头企业按照“总部+基地”模式,
建设海外、域外生产基地、原料供应基地、分销中心、研发中心,推
动企业跨区域发展。
2.支持龙头企业跨行业融合。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龙头企
业开展设计、定制、检验检测认证等多元业务,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
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实现以主业为核心的跨行业融合
发展。
(五)推动龙头企业链式发展
1.促进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创新新
模式、开发新业态,补齐发展短板,打通内循环,提升价值链水平,
打造一企一链、一企一园产业生态。
2.促进龙头企业产业链招商。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标准
厂房,开展产业链以商招商。推行“龙头企业开单、政企联动招商”模
式,实施一企一策、靶向发力、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链填平补齐
的大项目、好项目。
五、扶持政策
(一)领导挂钩服务。对列入培育名单的龙头企业建立领导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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