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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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对于“上平台”的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按照每台(套)
“上平台”设备给予最高 2000 元全额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 10
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 50%配套。
(二)支持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
具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福州市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
套工具采购费用的 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 20 万元。
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 50%配套。
(三)支持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
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的工业企业,福州市按照其使用云
计算服务的 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 20 万元。在此基
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 50%配套。
同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相应奖补。
该奖补可与市财政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单个企业年度所享受奖补
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财政贡献地方留成。
二、支持两化深度融合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A 级、AA 级、
AAA 级、AAAA 级、AAAAA 级证书的数字化转型企业,分别一次性
给予 20 万元(A 级)、30 万元(AA 级)、40 万元(AAA 以上级
别)奖励。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评定升级的企业享受级别“补差”补助。
三、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市
工信局负责解释。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
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
一、技改项目设备和信息化投资补助
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 50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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