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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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五年。
4.本通知所需资金从福清市本级资金列支,具体措施由福清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
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政策解
读
2021 年 6 月 25 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
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七条措施》),现对政
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6 月 18 日,我省召开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会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宝金主持召开我市
2021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题会,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我市
2021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相关工作。为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
共同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我市制定出台了《七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七条措施》从七个方面提出:
一是加大岗位开发供给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
每年提供 10 万个就业岗位,开发龙头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
单位等优质岗位 1.6 万个以上。
二是提供求职实习短期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
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三个月免费住宿。持续开
展人才储备工作,自 2021 年 7 月开始,我市人才储备生活补助标准
按照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三是给予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
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
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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