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P. 134

更多检索方式和政策解读等请下载『看福清』                      App 搜索


                   合法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奖励政策的运用、执行情况负责:
                         (一)个人在合同期内因客观和不可抗拒原因中止合同的,当即

                   停止其所享受的奖励政策;

                         (二)个人在合同期内违约、中止合同的,当即停止其所享受的

                   奖励政策,并退回已发放的资金,按照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人才公寓的管理

                         (一)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成立市委人才购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
                   理交易所,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配合协调解决实

                   施过程中的问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人才的分类界定和资格认定等工作;市房地产

                   管理交易所负责人才购房补贴的发放管理及相关审批流程等工作;市

                   财政局负责人才购房补贴专项资金的落实、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人才可购买政府提供的房源作为人才公寓,购买价格参照

                   我市范围内相近地段安置房的价格;也可向开发商购买福清市的普通

                   商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
                         (三)人才公寓在合同期内产权归政府和人才个人共有,共有份

                   额按政府出资的购房补助款和人才购房的出资额(可一次性付款或银

                   行按揭贷款)在购房总额中的占比计。合同期满后,政府将所占产权

                   份额全部奖励给人才个人。

                         1、个人在合同期内违约或因违法违纪的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的,由政府回购人才公寓,并退还该人才实际缴交的款目。

                         2、个人在合同期内无法按期支付银行按揭款,或住房公积金一
                   年内连续逾期 3 期或累计达到 6 期的,由政府回购人才公寓,银行

                   所欠按揭款由政府支付,并退还该人才实际缴交的款目。

                         3、因用人单位原因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人才的,处置

                   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1)人才在我市服务 5 年以内的,由政府回购人才公寓,退还

                   该人才实际缴交的款目;



                                                    第 134 页 共 223 页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