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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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成绩。
                         7、其它均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管理。

                         (三)优秀青年教育人才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

                   施素质教育,自觉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为人师表,做中小学生

                   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自觉学习进修,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在教学工

                   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任教班级学生教育教学
                   业绩明显优于我市范围内同类班级,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

                         3、积极承担教学公开课、技能竞赛、学科竞赛培训等任务。每

                   年在校级以上做教育教学经验介绍或教学反思不少于 1 次,在校级以

                   上开教学公开课不少于 2 节。每两年至少参加 1 次校级以上教学技能

                   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公开教学资源。在我市教师培训相关网站定期上传教学资源,

                   包括教学设计、单元以上训练题、教学论文(总结)、教学反思等,

                   形成具有个性的一套教学资源。

                         5、积极承担科研课题。每两年,至少参加 1 项以上的市级或省
                   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至少撰写 1 篇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经

                   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

                   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

                         6、其它均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同本单位在职教师管理。

                         第十六条 市教育局定期走访人才所在单位,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及时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第十七条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
                   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案。期满考核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考

                   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是否续聘等挂钩。

                         第十八条 市教育局每年对人才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达不到要求的,终止其享受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人才在申报享受有关奖励政策时,必须提供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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