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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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报送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提出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的要求组织体检;并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者资格进行
初审,初步确定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人选名单,进行为期 7 个工作
日的社会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由
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
第十四条 津贴补助申报程序
人才经主管单位引进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报。
(二)市教育局初审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审。
(三)市教育局协助市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兑现手续,相关经费从
市财政列支。
第四章 引进人才的管理
第十五条 引进人才的职责要求
(一)名校长
1、保持学校优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法
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所管理的学校管理水平高、
教育质量好,名列省市前茅。
2、促进学校名师发展。为学校教师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机会,
三年内至少带出 1 名以上省级学科带头人,或 2 名以上市级学科带头
人,或 3 名以上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3、造就教育管理队伍成长。积极开展教育管理队伍干部培训,
每年为我市中小学校长、中层干部作 1-2 次的专题讲座;与我市 1-2
名校长培养对象结对子,开展“传、帮、带”活动,使他们的教育管理
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4、加强教育教学科研。针对学校现状或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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