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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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
4.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
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协、中国文联内设机构和直属各单位以及
国家级
中国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其他评奖或展览、展演活动,在中国作家协会主
三类
管与主办的刊物举办的文学赛事中获奖或在国家级纯文学核心期刊发表作品。
福建省级
福建省政府“百花文艺奖”。
一类
省文化与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包括省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主办
的常设性重大文艺评奖(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福建省戏剧会演、福
建省中青年演员比赛、福建省艺术节、福建省摄影艺术展、福建省舞蹈比赛、福
福建省级
建省音乐舞蹈节、福建省曲艺节、福建省水仙花戏剧比赛、福建省广播电视艺术
二类
奖、八闽丹青奖、福建省青年美展、福建省书法篆刻展、福建省优秀文学作品榜、
福建省曲艺丹桂奖、“启明”儿童文学榜、“优秀文学”图书榜、中长篇小说双年榜、
国家级二类奖项的福建省选拔赛。
福建省级 省文化与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内设和直属各单位及省文联下属各文艺
三类 家协会主办的其他评奖或展览、展演活动,省级以上报刊举办的文学赛事。
福州市级 福州市政府“茉莉花文艺奖”。
第七条 评审周期内,户口在福清或籍贯为福清的文艺创作者,
加入中国作协、中国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或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
大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并颁发“福清市优秀文艺人才”证书。
第八条 福清市非遗项目获评国家级或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分别
给予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和 5 万元,分别给予非遗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和 1 万元。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九条 作品在本办法第六条所列的比赛、展览、展演、发表范
畴获奖,福清市给予该奖项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金 1:1 配套奖励,或按
福清市的奖金标准发放(详见以下表格)。奖金标准按就高原则发放,
获奖者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本办法将制定每届的《评审实施
细则》,列出每个等级不同等次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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