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福清政策汇编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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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快提升。
(一)提升一批。进一步充实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升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培育库,将上年度营业收入达 500 万元
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部纳入重点跟踪监测服务范围,建立“点
对点”联系机制,对企业生产、用电、税收等经营情况开展月监测、
季对标,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能提尽提、应统尽统。
(二)招引一批。以产业链链长制、招商专项行动、项目攻坚行
动、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为抓手,加强产业链招商,
全面梳理在谈、签约、在建的新引进工业项目清单,清单责任化、任
务具体化,加快推动在谈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动工,新建项目早
投产,夯实新企业增长源。
(三)裂变一批。鼓励工业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横向合作和垂直
整合,进一步增资扩产、以商招商,延伸产业链条,生成一批新项目、
子公司。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推动主辅业务剥离细分,增强核心
业务对外配套服务能力,推动企业从部门式架构向集团式架构转变,
促进企业集团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四)储备一批。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
业,推动“个转企”,不断增加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数量,夯实“小升规”
企业后备军。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和园
区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工业园区和高标准厂房发展,共建共享产业配
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规
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三、扶持政策
(一)提升奖励。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若企业“小升规”之后三年
内又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则尚未兑现的奖励资金部分将不再兑
现。所需资金按照福州市、县(区)两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在此基
础上:
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按照《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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